关于开展2025年秋季日常化社会实践活动的通知
各院系团委、团工委、直属团总支(支部):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和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在同团中央新一届领导班子集体谈话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加快建设教育强国的战略部署,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时提出的一系列新定位、新论断、新要求、新任务,教育引导当代大学生在社会大课堂中铸牢理想信念、铸就担当品格、铸炼吃苦作风、铸成奋斗精神,成长为中国式现代化的先锋力量,本学期秋季日常化社会实践工作以“逐梦强国建设,勇当青春先锋”为主题,充分结合“三下乡”、“返家乡”、“知行杯”等大学生实践平台,鼓励广大学生紧密结合学科特色和专业所长,形成具有建设性意见的调研报告、解决方案和技术专利。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实践时间
2025年9月至12月
二、项目选题
(一)强国复兴有我
紧紧围绕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这一工作主线,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把握遵义会议召开90周年、抗日战争胜利80周年、一二九运动90周年等重要历史节点的重大意义与时代价值。坚持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的原则,引导广大青年在感悟伟大成就和宝贵经验中坚定理想信念,在缅怀先烈、致敬英雄中激发奋斗精神,不断深化对中国式现代化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的认识,认真学习党领导中国青年运动的光辉历史,开展相关社会服务和社会调查。
(二)经济高质量发展
在“十四五”规划收官和“十五五”规划谋篇布局之年,紧紧围绕习近平经济思想,扎实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重点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聚焦强化全球资源配置、科技创新策源、高端产业引领、开放枢纽门户等功能,推动城市产业结构、业态结构、动力结构优化与空间布局调整,围绕碳排放双控全面转型推动绿色低碳发展等方面,持续深化重点领域改革和高水平开放,促进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开展相关社会服务和社会调查。
(三)科技创新
重点围绕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的“深入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坚持“创新是第一动力”重要论述,着力提升集成电路、生物医药、人工智能等重点领域关键核心技术竞争力,打造高质量发展新动能与新应用,加强青年科技人才培养,营造开放协同的创新生态,弘扬城市科学文化,开展相关社会服务和社会调查。
(四)乡村振兴
重点围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结合2025年脱贫攻坚同乡村振兴衔接评估节点,聚焦农业农村现代化与基层帮扶制度成效,动员鼓励大学生投身乡村振兴,全面推进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五个振兴”, 在发展生态低碳农业、促进农民增收、建设美丽乡村、加快城乡融合、彰显乡村经济价值、生态价值与美学价值等方面进行深入认识与探索,开展相关社会服务和社会调查。
(五)劳动教育
重点围绕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牢牢把握育人导向,引导大学生树立正确的劳动观念、具有必备的劳动能力、培养积极的劳动精神、养成良好的劳动习惯和品质,助力知识的实践与应用。动员鼓励大学生以日常生活劳动、生产劳动和服务性劳动为主要内容,在课程建设、劳动实践、文化培养、实践基地打造、师资队伍建设与支撑保障等方面开展相关社会服务和社会调查。
(六)国际化大都市建设
重点围绕推进具有世界影响力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建设,全面增强“五个中心”功能,聚焦全球高层次人才引进,营商环境优化,城市数字化转型,全球资金、技术、数据汇集,各类市场主体活力激发,高品质公共服务供给,弘扬城市精神品格,助力推进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打造中心城区现代、宜居、安全的生产生活空间,推进“五个新城”建设,助力“一江一河”发展,开展相关社会服务和社会调查。
(七)传统文化
重点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聚焦在新的历史起点上继续推动文化繁荣、建设文化强国、建设中华民族现代文明这一新的文化使命,着力赓续中华文脉、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推动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繁荣发展,坚定文化自信,讲好中国故事,促进人类文明交流互鉴,不断提升国家文化软实力和中华文化影响力等方面,开展相关社会服务和社会调查。
(八)其它
三、申报、立项、实施与结项
1.申报
各项目负责人须按规范填写《2025年秋季日常化社会实践项目申报书》(附件1),并将项目申报书提交至所属院系或部门的二级团组织,由院系统一收集整理好后上交。各项目负责人在向二级团组织提交项目申报书时不需要填写右上角的申报书编号,该编号由二级团组织负责人统一填写,格式为「2025FPT院系名称+序号」。
2.立项
①各项目负责人需按规范填写附件中相关立项材料,立项材料包括项目的项目申报书(附件1)的Word版、立项汇总表详表(附件3)、立项汇总表简表(附件2)。
最终将材料以邮件提交至经院青志实践中心邮箱[email protected]
邮件及文件夹统一命名为「负责人姓名+秋季社会实践」
②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10月7日22:00
3.实施
各支部、各团小组可分批分次开展实践活动,在活动过程中注意做好支部成员的管理和支持工作,确保每次活动有质量、每位成员有收获。
4.结项
学期末,由二级团组织自行安排结项评审。
四、管理与支持
1.原则上,本次日常化社会实践将主要以一个基层团支部为单位开展活动。各支部可结合自身实际情况,探索通过线上线下等沟通和推进形式,在项目筹划阶段发挥支部委员会作用,在立项讨论阶段发挥支部大会作用,在项目实施阶段可发挥团小组会作用,在项目总结阶段执行团员教育评议制度。
2.鼓励各基层团支部结合学科特点和人才培养要求设置实践主题,鼓励各基层团支部进行跨院系/跨学科组队,鼓励本硕博联合组队、指导老师随队等开展形式。除各附属医院外,原则上每个二级团组织申报数量不得低于10个(团组织团支部数量不满10个的,至少申请1个项目)
3.各院系要把社会实践与旨在提高专业技能水平的实习实训有效区分开来,聚焦推动社会实践服务中国式现代化、乡村振兴等国家重大战略的基础上,紧密结合自身学科专业,找准“小切口”展开“大纵深”,强化特色性的实践服务。
4.各基层团支部需积极邀请指导老师、班导师、辅导员等,在项目筹划、活动开展、团员教育评议等阶段,指导支部实践活动,对支部成员在实践过程中的思考、收获、困惑等作好回应和引导。鼓励结合所属院系实际情况开展专题评比、展示活动。
5. 未在校团委立项阶段成功立项的项目,不得参与本年度校级及以上层面各类社会实践评奖推优活动。